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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、清时代 明恢复汉唐的服饰鞋履,百官上朝穿与唐相同的靴履, 除皮革制作外,也有毡、缎等织物制成。但必须染成黑 色,俗称“皂履”。鞋底用木头做成一定厚度, 外涂 一层白粉,因而又称“粉底皂靴”。民间女子仍以三寸 金莲为俗,此时出现高跟缠足鞋,一般跟高达4~5厘米。 清强行推行民族服饰,妇女 喜穿木底鞋,中间脚心 部分有一块10厘米左右的木底。
魏晋、南北朝 (公元280---公元585) 当时最盛行的是木履和丝履,木履即用木料制成的鞋, 亦称木屐,上至天子,下至文人、上庶都穿木屐,屐为 木底下装前后两个齿的鞋,便于在雨水泥地中行走。
永嘉太守谢灵运爬山游玩的时候,喜欢穿着自己发明的 木屐。他所穿的 这种木屐,鞋的前后脚掌上都有特别 制作的木齿,不仅可以防止山路打滑, 还有助于减轻 行走的负担。上山时把木屐前掌的木齿卸掉,下山时 则装上 前掌的木齿,把后掌的木齿卸掉,这样人行走 在陡峭的山路上就会轻松很多。 谢灵运的友人和侍从们见了都争相效仿。后来一传 十、十传百,当地的 百姓们也都开始穿着谢灵运发明的 这种木屐上下山。因为这种木屐是谢灵运 发明创造出来 的,所以后来人们便把这种木屐称之为“谢公屐”。
三寸金莲跟我国古代妇女裹足的陋习有关。裹足的陋习 始于隋,在宋朝广为流传,当时的人们普遍将小脚当成 是美的标准,而妇女们则将裹足当成一种美德,不惜忍 受剧痛裹起小脚。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“莲”,而不同大 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“莲”,大于四寸的为铁莲,四寸的 为银莲,而三寸则为金莲。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妇 女最美的小脚。
在甘肃玉门市火烧沟出土的四坝文化彩陶人形壶,为一 裸形女子,足着翘头靴,靴头深而锐,平底形制(公元 前2000年)(实物)称为屦(ju)
古代男女均以群袍为主体,鞋翘可用来拖住裙边,不致 跌滑 警戒作用,使穿者免受伤害 鞋翘一般与鞋底相接,鞋底劳度大大优于鞋面,延长寿 命 浓厚的封建迷信意识,与古建筑顶角上翘,
履:在3000多年前编写的《周易》出现了代表鞋的“履” 字。主要是棉布鞋 与履有关的成语“如履薄冰”
战国时的孙膑因为被庞涓敲碎了膝盖骨,不能行走就用 硬皮革裁成“底”和“帮”,发明了高皮绚,即后来的靴子, 中国历史博物馆里就珍藏着一双2000多年前的皮绚。
有两种说法。一种说法是源于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。当时,路易十四苦于自 己身材矮小,不能在臣民面前充分显示他高贵的气度,就吩咐手下人为他定 制了一双高跟鞋。此后法国贵族男女们纷纷仿效,并很快传遍全国乃至欧洲 大陆。还有一种传说,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,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 行为不端,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,以防止妻子外出。可妻子看 到这双奇异的鞋后,觉得十分好玩,就让佣人陪着她走街串巷,出尽了风头。 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,争相仿效,于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。
隋唐是服饰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。 靴子常用彩皮或织锦制成尖头短靴,靴上镶嵌珠宝。贵 夫人的履大多具有各种各样装饰精美的高耸履头,最高 达30厘米。
宋、辽、金、元 宋朝缠足之风愈演愈烈。缠足履(三寸金莲)演变出不同 的形制,把唐朝崇尚的“小头鞋履”推到了三寸为美的 程度。文人推波助澜造出了“金莲文化”。一般劳动大 众不缠足、穿平头鞋、圆口鞋、蒲草鞋。辽、金、元都 是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,在与汉人的交流与学习中, 服饰鞋 履胡汉交融。但以靴为主,花式繁多:计有朝 靴、花靴、旱靴、钉靴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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